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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五项主张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08-11-12 17:04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由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共同主办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在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加剧、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的形势下,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绝不能动摇,行动绝不能松懈。

温家宝指出,中国是一个人均GDP只有2000多美元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均温室气体排放不到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历史累积的人均排放更低,而且在排放总量中相当部分是保障民生的生存排放和国际制造业的转移排放。我们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多重压力。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推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能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温家宝强调,在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加剧、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的形势下,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绝不能动摇,行动绝不能松懈。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不懈努力。他提出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五项主张:第一,必须坚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需要充分考虑各国的具体国情、发展阶段、历史责任、人均排放等因素,正视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展长期、广泛的对话和务实合作。

第二,必须坚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当前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长期累积排放造成的,发达国家应当改变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并帮助发展中国家走适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机统一。

第三,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应当严格履行《议定书》下的义务,切实按照“巴厘路线图”兑现承诺,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发展中国家也要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第四,必须坚持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应当促进而不是阻碍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应当有助于缩小而不是扩大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和技术鸿沟,应当维护而不是损害国际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第五,必须坚持依靠技术进步应对气候变化。科学技术在认识气候变化规律、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际社会应当在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方面加强合作,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及时用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先进技术,从而提高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新闻来源:选摘自2008年11月7日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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