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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灾的持续性

发布时间:2009-02-18 08:44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在我国历史上,旱灾连年出现是经常发生的,只是干旱出现的季节和持续时间有所不同。明崇祯十年至清顺治三年(1637-1646年)发生了最严重的干旱,干旱范围包括了现在海滦河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长江中下游地区的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旱灾遍及大半个中国,持续时间接近10年,北方多数地区连续干旱4~8年。

新中国成立后,1959~1961年连续3年干旱,灾害先后影响到我国19个省、区、市;1972年全国干旱少雨,重灾区为京、津、冀、陕北、辽西、鲁西北等。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华北地区持续偏旱,进入90年代,干旱从华北平原向黄河上中游地区、汉江流域、淮河流域、四川盆地扩展。持续干旱,尤其是黄河、海河、淮河枯水期的同时遭遇,给我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