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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科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简介

发布时间:2009-04-15 09:33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和兰州交通大学联合共建的甘肃省“环境科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于2006年12月批准成立,是甘肃省首批设立的六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之一。自成立以来,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学位委员会领导下,共建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寻找合作切入点,充分发挥各自学科优势,密切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开展多方位、多角度合作。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模式
      鉴于示范基地联合建立的特殊性,从成立初,联合双方就对示范基地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运行模式进行了尝试,建立了探索性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示范基地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由甘肃省学位委员会主管,示范基地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示范基地设主任一名,由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和兰州交通大学共同推荐,报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示范基地设副主任三人,由示范基地主任聘任,分别管理教学、行政及科研学术活动。示范基地实行导师制管理,由固定导师和流动研究生组成。
      为了保障示范基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的顺利实施,设立示范基地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示范基地主管部门和联合双方的主要领导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二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理事长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理事会根据示范基地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负责制定示范基地的发展战略和教学研究方向,负责联合双方之间的协调和管理、示范基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审议示范基地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同时,为保证示范基地联合模式的正常运转,示范基地联合双方各设置专职联系秘书一名,负责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及联络协调工作。
      示范基地机构设置
      示范基地主任:李耀辉
      示范基地副主任:陈学民、白虎志、任珺
      理事会理事长:张强
      理事会副理事长:丁旺才、杨选雄
      理事会秘书长:白虎志
      示范基地联系秘书:洪雷、杨启国
二、管理制度建设
      示范基地制定了教学、科研项目、成果署名方式及有关奖励办法,规范了示范基地的相关文件格式和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对示范基地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主要有:
      ●《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示范基地固定导师管理办法》
      ●《示范基地流动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
      ●《示范基地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
      ●《示范基地研究生津贴管理办法》
      ●《示范基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示范基地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示范基地仪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
      ●《示范基地科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示范基地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三、研究生培养模式
      基地研究生培养基本模式是:研究生的招生、学籍管理、基础课和学位授予均依托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完成,学位论文及研究培养工作由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负责完成。
     1.基地学科研究方向
      (1)环境化学:主要研究化学污染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中的形成、迁移和归趋过程中的化学行为和生态效应。
      (2)污染控制化学:主要研究控制污染的化学机制和工艺技术中的基础性化学问题。
      (3)环境生态学:主要研究污染生态学,环境污染的生物生态修复,植物生态学以及环境生物毒理学。
      (4)环境经济学:主要研究环境资源价值与费用效益分析、环境损害与效益的价值评估、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环境经济政策等。
      2.学习年限和招生
      招生及学籍学位管理依托兰州交通大学完成。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及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后,再经复试合格者即可录取。
      学习年限为二年半,第一学年以学位课程为主,在兰州交通大学授课。新生直接到兰州交通大学报到、注册、办理选课手续。第二、三学年以科研论文工作为主,在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进行培养。
      3.培养方式和要求
       (1)采用课程学习和科研论文工作相结合、导师与导师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因材施教、教书育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和勇于创新的能力,努力提高培养质量。
      (2)研究生入学后,导师要根据专业和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论文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包括学位课程、文献阅读、选题范围、学位论文开题、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的撰写等)和规定;学位论文工作一定要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相结合,其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为一年半,要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时间和质量。
      (3)硕士研究生至少每学期听取5次前沿课题讲座或报告,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答辩前交研究生部审核。
      (4)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分不低于35分,其中,必修课分数不低于25分、选修课分数不低于5分、科研实践分数不低于4分(包括开题报告2分,中期报告1分,学术活动1分)、社会实践分数不低于1分。
(5)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课程外,要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广泛阅读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和撰写工作。
四、基地导师和培养研究生情况
      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条件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示范基地现有硕士生导师六名:
      李耀辉研究员、白虎志研究员、韩永翔研究员、王润元副研究员、冯建英副研究员、康凤琴副研究员
      示范基地现有硕士生4名:
      王  燕、向  鸣(2007年)
      姚桃峰  康富贵(2008年)
五、基地运行情况
      甘肃省学位办组织省内相关高校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于2007年9月29日对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兰州交通大学共建的“环境科学”甘肃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在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科研成果(包括科研奖励、科研项目、开发项目、国内外专利等)、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科研经费、研究生生活设施条件、奖学金和助研等)、研究生教学  计划与培养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各项条款的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致认为:该基地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拥有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较完善的野外实验基地、稳定的研究方向、充足的科研经费,学科优势明显,研究成果突出,总体运行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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