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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0-06-02 17:34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甲方)与      (乙方)就博士后期间的研究工作,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申请到甲方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甲方经考核后同意接收。乙方在站期限为两年,自         月至           月,一般不得提前、延期离站。
二、乙方在进站前需向甲方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对检查不合格者,取消进站资格。
三、乙方在站工作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与本单位同岗位、同条件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站期间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以及预期目标:
1.研究主要内容:                                            
2.预期目标:                                                
五、甲方博士后导师为:     。甲方在导师安排下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乙方在站工作期间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仪器设备等。保证乙方进站后即可开展工作。
六、乙方在站期间完成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
1.在站期间,应自觉履行协议的规定,努力工作,完成规定的科研项目和预期目标。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3个月内须做开题报告;进站满一年左右时间须做科研工作进展报告,其报告作为中期学术考察的内容。
3.在站期间,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篇以上与在站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或至少1篇被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或取得经相关权威专家鉴定通过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成果。
4.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按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的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在站工作期满前两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研究工作报告。甲方组织院学位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乙方研究工作汇报,检查验收乙方研究工作的学术水平是否达到了本协议提出的要求,并写出书面鉴定意见。
七、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应按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在站期间,因工作需要,可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赴国外从事短期学术交流活动,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九、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者,终止其研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在站时间,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十、在站期间,要严格遵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的,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导师一份,一份交省局人事处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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