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知多少之二:减缓气候变化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国际气候进程中的两个主要方法。减缓需要人类采取干预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通过碳汇的形式将温室气体转移。汇指的是再吸收二氧化碳的森林、植物或土壤。二氧化碳对温室效应的贡献最大。1800年以来的200年间,二氧化碳浓度增加了30%。由于当前温室气体呈急剧增长趋势,导致65万年以来大气成分的剧烈变化,因此,国际减缓行动十分紧迫。
UNFCCC的最终目标是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不需要对气候系统进行危险干涉的水平。工业化之前的温室气体浓度为278ppm,1990年为350ppm,2009年为381ppm。目前尚未确定什么是一个稳定的水平,什么是危险的水平。根据IPCC最严格的情景,长期目标应包括:未来10-15年达到排放峰值;至2050年水平要比200年降低50%。只有这样才能将二氧化碳浓度稳定在450ppm,气温控制在2℃-2.4℃。
UNFCCC框架下的承诺
UNFCCC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设立了全面的框架。公约缔约方同意在以下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第一,制定并定期呈交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报告。报告应包括该国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描述对执行公约采取的措施和计划;第二,制定国家计划和采取措施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第三,促进气候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和使用以及森林及其他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管理。
由于公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展中国家(即公约非附件一国家)并没有承诺减少和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业化国家,即公约的附件一缔约国,有附加承诺:第一,到2000年,采取具体政策和措施使温室气体排放降至1990年水平。第二,对于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更频繁和更详细的国家报告,而且必须分别提供年度报告;第三,促进气候友好技术向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转让。
京都议定书之下的承诺
京都议定书以公约为基础,使承诺进一步深化。根据议定书,附件一的37个缔约国同意:在2008-2012年的承诺期期间使排放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约5%;通过国内行动和利用国际市场机制实现这一目标。
为了使附件一国家降低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议定书引入了3个创新机制:清洁发展机制,该机制为非附件一国家减少排放或通过造林或再造林提高碳汇的可持续项目提供资金;联合执行机制,为转型经济国家资助项目。第三,排放交易,允许附件一国家之间就信用和排放津贴进行交易。
2012年之后减排的未来
根据其历史责任和经济能力,工业化国家必须率先大幅减排。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能源需求,在不远的未来,其排放将对大气浓度作出重要的贡献。因此未来气候变化机制的发展需要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参与。在保护经济增长和消除贫困的同时,发展中国家需要激励措施以限制他们的排放。
UNFCCC承认保护森林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来源:中国气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