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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大旱优先保居民生活用水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04-02 17:1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高山)今日起,《湖北省抗旱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开启了依法抗旱的新时期。根据此条例,我市一旦发生严重干旱或特大干旱,将依法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抗旱条例》明确规定,抗旱工作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发生严重干旱或者特大干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压减生产供水指标,限制或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全力保障基本生活用水。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